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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與其他直轄市聯合試辦「跨直轄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便民服務,請多加利用。

  • 發布單位:登記課

自108年7月1日起,桃園市與其他直轄市聯合試辦「跨直轄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便民服務,請多加利用。

桃園市與其他直轄市自108年7月1日起,開始聯合試辦「跨直轄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便民服務!只要不動產位於直轄市內,民眾得至任一直轄市內之地政事務所申辦下列登記案件,而不侷限於不動產所在之直轄市內:
住址變更登記。
更名登記(以戶政機關有更名記事者為限)。
書狀換給登記(以一般權利書狀損壞申請書狀換給者為限)。
門牌整編登記。
更正登記(以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為限)。
預告登記。
塗銷預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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