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令
桃園市政府修正「桃園市志願服務人員意外事故慰問金核發點」第三點、第五點、第六點
發布單位:
行政課
分 類:
相關法令
發布日期:
107-09-21
詳細內容:
桃園市政府修正「桃園市志願服務人員意外事故慰問金核發點」第三點、第五點、第六點,並自107年5月15日起生效,詳情請參閱附件及社會局網站(http://sab.tycg.gov.tw/home.jsp?id=74&parentpath=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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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0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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