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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及大陸地區人士取得臺灣不動產相關規定

  • 發布單位:登記課

外籍人士及大陸地區人士取得臺灣不動產相關規定

*外國人士申請資格:依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與我國互惠國家一覽表國家之自然人或法人。
受理單位:請洽本市各地政事務所。

*大陸人士申請資格:大陸地區自然人或大陸地區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在第三地區投資之陸資公司。
受理單位: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地籍科(03-3322101#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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