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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8年7月1日起,桃園市與其他直轄市聯合試辦「跨直轄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便民服務,請多加利用。

  • 發布單位:登記課

自108年7月1日起,桃園市與其他直轄市聯合試辦「跨直轄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便民服務,請多加利用。

桃園市與其他直轄市自108年7月1日起,開始聯合試辦「跨直轄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便民服務!只要不動產位於直轄市內,民眾得至任一直轄市內之地政事務所申辦下列登記案件,而不侷限於不動產所在之直轄市內:
住址變更登記。
更名登記(以戶政機關有更名記事者為限)。
書狀換給登記(以一般權利書狀損壞申請書狀換給者為限)。
門牌整編登記。
更正登記(以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為限)。
預告登記。
塗銷預告登記。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如果民眾辦理非屬上開登記案件或是其他縣市的不動產登記案件,桃園市及其他縣市也提供「跨縣市代收代寄」服務。民眾可就近至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代收他縣市之登記、測量及複丈案件,透過代收代寄服務節省民眾之交通及時間成本。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進一步表示,為強化地政業務申辦便利性,並打破行政轄區藩籬,近年陸續推動「同一縣市跨所收辦不動產登記案件」、「跨縣市代收代寄」及「跨直轄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等跨域服務,提供市民貼心便捷服務,大幅提升民眾辦理登記案件的便利與效能。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話洽詢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或各地政事務所,將有專人提供詳盡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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