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以網路代替馬路之服務理念,本市自91年10月15日起市內各地所及便民服務站同步辦理跨所謄本核發事宜。
◎服務時間:
◎服務項目:
- 桃園市各類電子謄本。
- 桃園市登記異動索引。
- 桃園市建物門牌查詢地建號。
◎服務地點:
- 桃園市七個地政事務所及於桃園市政府後棟一樓、新屋區公所、大園區公所、觀音區公所、龜山區公所、龍潭區公所、復興區公所、自強工作站、新屋區戶政事務所設立之地政便民服務站。
◎實施效益:
- 運用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功能,節省大量交通往返的時間與金錢,提供民眾快速便捷服務。
- 達成「多用網路,少用馬路」之便民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