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附文件
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
📬申請管道及方式
1.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
◎同一縣市內各地政事務所皆受理。
◎分屬不同縣市者,以同一縣市為單位,分填申請書,交由受理地政事務所查核後轉交其他縣市之地政事務所辦理。
◎本市9處地政便民工作站提供即收即辦服務!
2.網路:
地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dcland.moi.gov.tw/)(數位櫃臺登錄系統/申請(解除)住址隱匿),以自然人憑證申請(以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為申請單位)
3.併土地登記案件申請:
土地登記案件之權利人於登記申請書適當欄位切結及蓋章。
📄申請結果
任何人申請第二類謄本時,將隱匿申請人的部分住址,僅顯示至段(路、街、道),或前6個中文字,其後資料均隱匿(例如: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