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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

📬申請管道及方式

1.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

◎同一縣市內各地政事務所皆受理。   

◎分屬不同縣市者,以同一縣市為單位,分填申請書,交由受理地政事務所查核後轉交其他縣市之地政事務所辦理。

◎本市9處地政便民工作站提供即收即辦服務!

2.網路:

地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dcland.moi.gov.tw/)(數位櫃臺登錄系統/申請(解除)住址隱匿),以自然人憑證申請(以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為申請單位)

3.併土地登記案件申請:

 土地登記案件之權利人於登記申請書適當欄位切結及蓋章。

📄申請結果 

任何人申請第二類謄本時,將隱匿申請人的部分住址,僅顯示至段(路、街、道),或前6個中文字,其後資料均隱匿(例如: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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